AHRPC人力资源职业能力测评评价中心
职业认证项目简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2014年以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取消了数百种职业资格证书,由行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自行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
AHRPC人力资源职业能力测评评价中心认证证书是在此政策背景下开展的属于社会企业自主开展的属于非准入类职业能力水平等级证书(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第三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能领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国家技能培训补贴,其它政府部门采购的社会培训与评价项目除外)。依法享有此类证书的所有作用。例如:企业招聘人才的评判依据;企业定岗加薪的考核依据;企业资质升级技术人员数量的认定依据;招标单位设立入围条件和加分项重要依据;求职人员展现职业水平能力的持证依据;大中专院校学生必修课或选修课加分依据。持证人、用人单位或相关机构可酌情决定是否承认由本机构颁发的职业能力水平等级认证证书的作用和有效性。
项目由湖南中智企业创新管理科学研究院主导开发和评价标准备案。“AHRPC”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注册(第41类):第55009336号,印章备案编码:43010310060159,评价依据标准:Q/EMBABS001—2021职业能力水平评价标准工作指引(本标准已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职业认证证书是由从业人员自愿提出职业能力水平等级认证评价申请,由AHRPC人力资源职业能力测评评价中心依据依据《Q/EMBABS001-2021职业能力水平评价标准工作指引》评价标准对申请人的职业知识、职业能力、职业经验、职业信用、职业素养、业绩成果的综合评价,经综合评价后颁发相应级别的《职业认证证书》。从业人员通过级别认证后获得职业认证证书,表明持证人符合从事相关职业/岗位的能力要求,是聘用、晋升、考核和任职的重要参考。
AHRPC人力资源职业能力测评评价中心致力于密切同国内外各经济组织、协会组织、个体组织以及行业职业培训机构的相互联系,为有志于投身各行业职业教育、职业评价事业的有识之士搭建发展平台;致力于切实提高各行业管理人才和职业技能人才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更好地为企事业单位服务,为社会服务。
AHRPC人力资源职业能力测评评价中心颁发的证书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网(大数据人才信息库)查询:https://rc.cecbid.org.cn
一、管理人才评价申报要求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
(1)具有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力),在组织中担任职能部门主管、副主管/经理级管理工作者,并在组织经营管理工作相关的经历满5年以上。
(2)具有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在组织中担任职能部门主管、副主管/经理级管理工作者,并在组织经营管理工作相关的经历满3年以上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同等学力)或具有初级国家专业技术职称,在组织中担任职能部门主管、副主管/经理级管理工作者,并在与组织经营管理工作相关的经历满1年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在组织中担任职能部门主管、副主管/经理级管理工作者,并在组织中的经营管理工作相关经历工作满8年,其中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或者与组织经营管理工作相关的经历满5年。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力),在组织中担任职能部门主管、副主管/经理级管理工作者,并在组织经营管理工作相关的经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或者与组织经营管理工作相关的经历满3年。
(3)具有博士学位,在组织中担任职能部门主管、副主管/经理级管理工作者,并在组织经营管理工作相关的经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或者与组织经营管理工作相关的经历满1年。
(4)获得初级认证满3年,在组织中担任职能部门主管、副主管/经理级管理工作者,并在组织经营管理工作相关的经历满3年以上。
(5)具有中级国家专业技术职称,在组织中担任职能部门主管、副主管/经理级管理工作者,并在组织经营管理工作相关的经历满 3年以上。
(6)获得市级以上奖励,或拥有个人发明专利,或知识版权的优秀人才或绩效突出的人才,在组织中担任职能部门主管、副主管/经理级管理工作者。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
(1)具有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担任组织负责人(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8 年以上。
(2)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担任组织负责人(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5 年以上。
(3)具有博士学位,担任组织负责人(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3 年以上。
(4)具有高级国家专业技术职称,担任组织负责人(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5 年以上,可直接申报高级证书。
(5)取得中级证书,担任组织负责人(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5年以上。
二、专业人才评价申报要求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能够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
(1)申报初级者年龄不能低于20周岁,具有中专或高中毕业,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已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并在特定情况下,能够运用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能够与他人进行合作。):
(1)中专或高中学历,年满28周岁,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2)已取得本职业初级证书1年以上。
(3)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能够熟练运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问题;在技能技术方面有创新;能组织指导他人进行工作;能培训一般操作人员;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1)中专或高中学历,年满32周岁,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2年以上。
(2)已取得本职业中级证书3年以上。
(3)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